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杭州保姆纵火案

案情简介

2017年6月21日晚,从事保姆工作的莫焕晶为继续筹集赌资,决意采取在雇主朱小贞家中放火再灭火的方式骗取朱小贞的感激,以便再向朱小贞借钱。6月22日4时55分许,莫焕晶在朱小贞家客厅用打火机点燃书本,引燃客厅沙发、窗帘等易燃物品,导致火势迅速蔓延,造成屋内的朱小贞及其三名未成年子女共四人被困火场,吸入一氧化碳中毒死亡,并造成该室室内精装修及家具和邻近房屋部分设施损毁。经鉴定,损失共计257万余元。火灾发生后,莫焕晶即逃至室外,报警并向他人求助,后在公寓楼下被公安机关带走调查。

2018年2月9日,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放火罪判处被告人莫焕晶死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;以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,并处罚金1万元,二罪并罚,决定执行死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并处罚金1万元。2018年6月4日,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。最高人民法院经审理,依法裁定核准莫焕晶死刑。2018年9月21日,莫焕晶被执行死刑。

案件背景

莫焕晶因长期沉迷赌博而身负高额债务。2016年9月,莫焕晶应聘到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蓝色钱江公寓2幢1单元1802室朱小贞、林生斌夫妇家中从事住家保姆工作。莫焕晶为筹集赌资,多次窃取朱小贞家中的金器、手表等物品进行典当、抵押,得款18万余元,至案发时,尚有价值19.8万余元的物品未被赎回。其间,莫焕晶还以老家买房为借口向朱小贞借款11.4万元。上述款项均被莫焕晶用于赌博挥霍一空。此外,莫焕晶在浙江省绍兴市、上海市从事住家保姆工作期间,多次盗窃雇主等人的财物。

意义与影响

莫焕晶引发的杭州保姆纵火案曾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和讨论。法院在审理该案时,通过证人出庭等庭审活动向社会展示了真相,充分体现了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成果。裁判文书写法创新,通过事实证据说清问题,展现说理解惑,处理好了传媒与司法的关系,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。此外,本案的裁判还对推动刑法中因果关系理论研究作出了重要贡献。

(整理撰稿:瑜珈)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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